江苏大中操作电气设备时对操作人员的资格及要求
(1)电气操作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考试合格,并持有电工操作证。
(2)因故中断电气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电气工人,必须复试合格,方可上岗工作。
(3)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。
(4)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消防知识,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设备,熟悉人身触电的应急救援方法。
(5)变电所、配电室、电工班应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,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。做好预防和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(6)现场应配备安全设备、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等。并定期检查测试。
(7)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维护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。
(8)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(接零),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,并定期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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